关于商品房按揭的问题SOS
更新时间:2004-05-20 05:26:00
问题描述:
2003年11月我在道理区万达按揭购买了商品房,交给开发商40%,而向银行贷款60%。合同签约后,银行贷款出现了问题,因为我是外地人而要求在本市有担保人,或者交付余款。所以,问题滞留在这里,我多次向开发商询问,而并没有任何的结果。甚至是不是开始履行合同,我都一无所知。我的合同上写明:贷款金额为40%的37万元,银行按揭是余下的金额,我是不是可以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有什么违约金?我还可以怎样去处理呢?应不应该算是在合同期限内?我害怕失去了解约权利。请您帮助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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