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月23日买房签了合同,12月17日,开发商前后一共给了我两份合同,一份交给了房产,一份交给
更新时间:2016-12-20 16:30:03
问题描述:
本人于11月23日买房签了合同,12月17日,开发商前后一共给了我两份合同,一份交给了房产,一份交给了住房公积金,我再向售楼处要合同他们说你已经有房照了用不着合同了没有给我。(合同上写明是3份的)。我12月17日带家人去看房子,售楼员说那就把钥锁领了吧。我们想先验房,售楼员说只有交了水电费共660元和维修保证金1500元,售楼员才给开收房凭证再拿凭证到物业交钱才能让物业的人带着验房,而且不能验水、电,因为没通水电。我们提出楼房窗户一角的墙上有竖直的一米来长的裂缝,宽度有3毫米,想在收楼书上签上“房屋内部情况不明”,物业不让签,也不出具《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施工设计水电图等任何书面材料,只是让我们在收楼书写上了一些个人入住的基本情况就让签了字,我们坚持要两书和水电图未给,他们说只有大城市才会给这些。咱这都是验房时口头告诉一下装修注意事项就行了。我打听了一下去年办入住的业主,他说那时只给过一个说明书。售楼员把水电交费的房号写错了再加上咨询上述问题未果,又到了晚上下班时间。于是我们没有领钥锁也没有验上房,物业说保修期就三个月从今天算起,钥锁领不领都没用。我们说现在也不能装修啊,墙上的裂缝冬天也无法维修,他们说这个没办法,厂家对他们也只保修三个月。现在不知怎么办好?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坚持他们的做法,我可以退房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