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劳动关系确认和仲裁时效
更新时间:2018-07-04 18:21:58
问题描述:
做为公司固定技术工(有工资表和股东证),停薪留职期间和单位于2011年写了代缴保险表,劳动关系还存续不?后来单位以公司无权做代缴事务为由,把6个人无故(说是挂靠关系)开除处理。期间签的代缴保险关系有效吗?(国家不允许代缴保险和挂靠)
劳动仲裁时效从何开始计算?是从开除和停保之日计算还是以填写表格之时计算?
仲裁的必要性大吧?胜算的可能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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