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6-12-22 18:40:37
问题描述: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那么请问一下房子是男朋友父母付的首付,后来男朋友一直在还贷款,现在还欠有十几万尚未还清。。现在考虑要结婚,我想问问,房子是他家买的。如果结婚后,男朋友想加上我的名字,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男方个人的??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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