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宾馆工作,不是故意的,租房给了证件过期的客人,现在,移民局的警察局长,签署了不让我逗留的文件,我
更新时间:2016-12-22 11:52:53
问题描述:
我在宾馆工作,不是故意的,租房给了证件过期的客人,现在,移民局的警察局长,签署了不让我逗留的文件,我是今年五月份出的这个事情,已经见过法官,我想呆在澳门继续工作,我已经写了材料,重新给了警察局,我不是故意的,这一点那个客人也替我说了,我有要过他证件,他说过一会给我我就后来忘记了,请问我有留下来的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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