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您好。我在2016年12月5日晚上7:50左右在无锡市锡山区二泉路发生了交通事故。我的机动车
更新时间:2016-12-09 00:52:38
问题描述:
周律师,您好。我在2016年12月5日晚上7:50左右在无锡市锡山区二泉路发生了交通事故。我的机动车停在路边熄火状态被后方行驶的电动车猛烈撞上,后保险杠开裂,非机动车主受伤。我下车现场拍照后问受伤者情况,打110报警后,120也来了。交警态度严肃对我,直接认定我是全责,他说反正我可以走保险公司的。于是我就签字了。还让我一起跟120急救车走。我在现场等待平安保险公司专员赶过来。完事后大概22:10分我去了锡山人民医院,对方已拍片,诊断报告,急需住院交6000元,我迫于无奈打电话咨询平安保险理赔员能否申请医疗垫付,那人说必须明天8:30后才能办理手续。我最后垫付了6146.14元,微信转账后方得脱身。票据我保留了。之后对方说还要做手术需要2万元,要我支付,我拒绝。我说如果对方同意先还我6146.14,我就同意保险公司支付给对方10000元医疗费赔偿金。对方不同意,我说那就走法律程序办事。我想问交警这样没有进行调查,或是为了图省事,直接判机动车方的全责妥当吗?我现在申请行政复议有翻案的可能吗?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证据呢?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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