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9月份入职一家公司;进入公司以来;公司只
更新时间:2016-12-08 09:17:07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2009年9月份入职一家公司;进入公司以来;公司只在2011年5月份跟我签过二年的合同;公司跟我交社保的时间是2011年4月至2016年9月份;今年9月11日下午在惠州项目部公司领导找我谈话叫我明天开始没事不要来办公室上班了;说什么没有新的基建项目、小项目不好安排我做事;然后我就没来上班了;9月28日公司领导又打电话摧我怎么安排(他是公司的领导;不安排我做事问我怎么安排?)没办法就跟公司提出辞职吧;10月10日书面的形式递给文员辞职报告,直到10月17日公司财务办完手续才给我发9月份工资。请问以上这种情况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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