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问题
更新时间:2016-12-03 20:51:48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于12月2日晚在唐山市西外环与南新道交叉口北侧约100米处与另一辆沃尔沃轿车发生剐蹭事故。交警勘察现场后认定因对方强行并线造成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方均已在电子版事故鉴定书上签字)。对方交强险现场勘察看过之后,现场定损800元。但因其车辆位刚过户车辆,保险未过户。对方保险要求其提供原车主身份证明或该车辆的产权证明文件方可对我进行赔付。因对方现金不足且表示并未携带相关文件,故双方约好明日由他将所需文件提供给保险方面。然而今日我与对方保险联系时得知对方并未按约定将相关文件提供给保险。且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此人向交警多次污蔑本人故意撞上他,所幸交警勘察过现场后并未听信他的一面之词。在与其保险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时,此人多次搪塞,扬言让我走诉讼流程。故在此我想咨询下:1.如果此人不配合他的保险对我进行理赔的话(不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或产权证明),他的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对他本次事故进行理赔?如果可以,这个未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时限是多长?2.一旦他的保险公司拒绝对他本次事故进行理赔,并向我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后,我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向他本人索取赔偿并追加误工、车辆零件折损等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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