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6年6月5日,赖*以代办手机消费贷款诈骗,由赖*以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的照片信息办
更新时间:2016-12-01 15:06:20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16年6月5日,赖*以代办手机消费贷款诈骗,由赖*以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的照片信息办理两部手机(IPHONE X-PLUS 128G,市价共计12800元)按揭业务,后赖*并未按事先按合同约定将手机给我,加上本人离开杭州工作,特委托其取消业务,赖表示同意。但是,事实上他在取走手占有两部手机的同时,既没有取消业务,也没有处理还款事宜。而每月我必须给两个手机消费贷公司还款,其中一户为两年期每月还款299元,另一户为一年期每月还款426元。到2016年10月,赖*说是因为杭州G20的原因,8、9两月无法办理业务,所以10月份一定帮我把消费贷的钱还上,或是直接把钱汇给我,以还清消费按揭(因为他占有了消费贷的手机)。到今天为止,他仍未处理,每次询问,他都说已经办好,然后每次依然由我在还款。按照按揭贷款的还款方式,总计需要还款12000余元。
在2016年11月16日,即赖*(手机:,身份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身份证号码为,当时租住在西文街)发誓还清此项款项后,说是驾车撞人,走投无路借款无人哭着从我诈去现款5550元(微信及支付宝),说是次日即还清,截至今天,依然没有还钱。两项合计金额17550元。
事发之初,赖*已家里没有复印机为由,当时委托合同没有给我一份。我只有在事后以电话录音和微信的方式补充证据,现有各种录音及微信记录为证,此事属实。简而言之,赖*以帮我办理手机消费贷款名义,从商家获取两部IPHONE PLUS 64G苹果手机,而并未将手机交给我,他自己截留了,在我表示取消业务之后,他并未办理,也并未将手机给我,导致他占有两部手机(市值合计12800元),而我在继续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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