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咨询
更新时间:2016-11-21 11:18:29
问题描述:
本人是1978年在建井处参加工作至1983年,该单位是国企性质,后解体,在建井处的档案不知去向。
1984年在劳动局就业,从新开一份档案,后离开劳动局,在劳动局的档案基础上缴纳个人社保,社保从1992年开始缴纳,该社保需要缴纳至2021年退休。
但是2016年初找到建井处档案,档案工龄1978年至2012年,按照建井处的档案计算,2016年就可以退休。
但是现在因为我有两份档案,不给我办理2016年退休,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可以把两份档案合并么?可以将自己缴纳的重叠的部分申请退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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