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谢谢大家
更新时间:2016-11-20 15:16:28
问题描述:
我是单位普通工作人员,2015年3月因还银行贷款,向单位出纳借了80万还贷款,15天后归还,2015年8月单位查帐发事,公安以挪用资金同案犯定义,2015年9月到2016年9月取保侯审一年,2016年9月时间到了单位出纳现在没事了,我被监察居住6个月,现在被公安局以挪用资金移送监察院,虽然钱我是借用了,但我根本也无法利用职务便利从单位拿到钱,怎么就变成了我一个人挪用了呢,怎么回事?求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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