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被告2承担%70即53580.13元,扣除被告1为原告以预交垫付6525元,实际仍应赔偿47055
更新时间:2016-11-19 09:37:00
问题描述:
由被告2承担%70即53580.13元,扣除被告1为原告以预交垫付6525元,实际仍应赔偿47055
.13元,此款项被告2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内付给原告。
2:被告1对被告2上诉应赔偿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本判决中,是由被告1一个人赔偿70%,还是由被告1和2给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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