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更新时间:2016-11-08 22:28:31
问题描述:
1983年房管所骗购了我家私房18间。房管所有意隐瞒当时对卖房持反对意见的两个重要的家庭成员,房主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当时均已成年结婚,签订协议的时候均不知情,也未签字),而是由房主的儿子独自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房管所只安置了房主,房主儿子和三女儿的部分住房(承诺8间,实际4间半)。而大女儿,二女儿至今没有安置。请问房管所这种骗购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瑕疵,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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