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月30,我方货车,对方两轮电动车妇女50岁左右,货车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超车时与电动车在机动
更新时间:2016-11-08 15:22:04
问题描述:
2016-6月30,我方货车,对方两轮电动车妇女50岁左右,货车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超车时与电动车在机动车发生刮蹭,货车上未找到明显刮痕,只有启动轮胎有一道漆,货车超载,交警事故责任判定货车全责,在签订责认定书时交警未出示事发相关监控,以及技术鉴定证明。伤者住院一月,住院期间司机积极垫付医疗费2万元,伤者花费10多万,住院期间伤者申请财产保全,把货车封了,后来伤者起诉,货车司机因交通肇事被拘留一星期,一星期后取保候审,现伤者通过法院起诉,11月20开庭,伤残鉴定8级左右(结果还未出来)现伤者有意私了,要求赔偿5万,因司机无法儿承担,暂不同意私了,现在交警队让货车司机一起去检察院,说什么要和法院交接,货车司机必须本人到场!如果现在货车司机同意私聊,签订协议之后后期货车司机还有其他赔偿吗,还要接受法院的判决吗? 如果事情麻烦,想聘请律师一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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