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号通过二房东1550元在天通北苑(一区)11号楼6单元702室租的大次,2015年
更新时间:2016-11-06 18:58:04
问题描述:
2014年12月9号通过二房东1550元在天通北苑(一区)11号楼6单元702室租的大次,2015年12月9日续租(房东当时没带新合同,在老合同上改写的(有当时录音),房租依旧押一付三,押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50元,房租1600元/月,直接招行转账给二房东押金50+房租4800+水费300+垃圾清理费360,共计5410元整,同年3月9日再次交纳3个月房租4800元,无收据),2016年3月27日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在房东同意前提下把房子转租出去,新户入住当天,房东说下周去找他结算房租余款和押金等,再之后以各种借口拖欠不给,后来直接把我手机号拉黑不接电话,用另外一部手机打通二房东电话时,说之前拖欠其他租户半年的钱还没给(有录音),让我等,10.1之前一定给,然而截止当前也没任何消息……由于当时新工作特别忙,一直没有时间处理,现在工作轻松点,就想尽快把这叫事儿解决,并不是在乎那几千块钱,只是不想助长这些不道德的二房东嚣张气焰,同时,为有同样经历的人争一口气,正一下社会风气……希望各位大神们能帮帮忙,提前谢过各位律师朋友。
具体费用如下:
续租日期:2015.12.09
缴费日期:2016.03.09 4800元
离开日期:2016.03.27 (新季度住了19天*60元/天=1140元)
其他:
房租押金:1600元
水 费:300元(续租约4个月*25元/月=100元),剩余200元
垃圾清理费:360元(续租约4个月*30元/月=120元),剩余240元
应退金额:4800-1140+1600+200+240 = 5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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