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妻子在湖边等人,见到一儿童落水,甲跳入湖中救人,由于救人后体力不支,双腿不听使唤,沉入水中被群众
更新时间:2016-11-03 17:07:59
问题描述:
甲和妻子在湖边等人,见到一儿童落水,甲跳入湖中救人,由于救人后体力不支,双腿不听使唤,沉入水中被群众救起,由于筋骨受冻,下肢瘫痪,不能行走。两年来一直接受治疗,花去医药费3万元。甲和妻子向被救儿童家长乙索要医药费(已付过5000元)遭拒后,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合计4.5万余元。请问,该案如何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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