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6-11-17 10:12:20
问题描述:
此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一村民甲祖辈30多年前在河边开荒一块约一分二厘大小的荒地种棉花,因地处公路边,后被邻村一人以每年1000元换建房屋。后村民小组收回此地,以另外一块3分大小可耕种地置换。再后来村民小组又以一块地处荒郊不能耕种却面积较大地(五分)置换,外加每年50元补偿,且由当时全部村民签字为据。3年前,附近一村民乙在此地上擅自围出一块种菜,甲予以规劝,乙村民自动撤除。但后来又乘甲外出居住期间拔出甲栽种的树苗继续种菜。
因今年元月起相关施工牵涉到补偿问题,甲找村民小组长交涉时其竟然说此地被收回集体。后在大多数主持正义的村民帮助下,村里十几户家庭代表,在村支书主持、小组长参加下重新签定协议重新确认此地归甲所有。但是乙却在施工后的甲的地上圈出更大一块、约一半面积作菜地,且扬言此地是乙开荒种菜所得。
请问,如果此案甲将乙告上了法庭,本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甲能否要回乙擅自侵占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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