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儿麻痹症患者购买保险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6-10-29 22:07:0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肢体叁级残疾人,患有小儿麻痹症。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三个险种,分别是“金佑人生终身寿险”5140元/年 投保15年、“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300元/年 投保15年、一“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一次性缴费168元,目前已投保三年,并且是由我本人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签署合同的。 最近我因摔伤患右脚第二脚趾骨折,联系了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立马提出了质疑,它们认为这三份保险是不能投保给小儿麻痹症患者的,他们说不知道是业务员为什么要给我办理,而当时的业务员也离职了。我想要了解清楚,如果保险公司在这方面向我提出修改合同或者终止合同,会给予我补偿吗?这三年我的投保金额加起来有2万元了,如果可以补偿,会补偿多少?现在这种情况对我是利,还是弊呢?求懂这方面的人士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