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维权的,不能再懦弱下去了
更新时间:2016-12-09 06:47:18
问题描述:
垫资合同金额为280万,短期周转逾期期支付相应的利息。这期间内,要将我名下位以新沪路一处房产作为抵押来完成抵押贷款,以此去还清280万的过桥费’
刘某 客户经理,即垫资合同中权利担保人。
刘某在明知垫资费率以及逾期会给我造成什么杨后果的情况下,在帮我找我和网贷p2p平台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更改我签订的服务私下协议,未经我许可就填写了协议中所涉及到服务费20万。还说是不包括在合同里的服务费还想我收取。并且依然是在我不知情情况下,以我的身份资料注册开立的网上借款账户。因为我没有给他20万,然后就是各种推三阻四,加以阻挠使我未能及时有效的拿到我的那笔借款。
也因此,造成垫资款不能及时还清,还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
是否要求他赔偿给我带来拖延了我还款最佳一切造成对经济损失吗?
官司好打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