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10月18号19;20分左右,我在快递公司上班时候有一个甲同事给一个乙同事打电话说他
更新时间:2016-10-25 23:46:07
问题描述:
我在2016年10月18号19;20分左右,我在快递公司上班时候 有一个甲同事给一个乙同事打电话说他的电动三轮车没电了让他去接他 乙同事说他的车也没电了,乙同事就电话给我了 接着甲同事说你来也可以,我就开着公司的改装电动三轮车去了,在一段路上由于没有车灯 路灯,另外还有挡风玻璃,视线,撞人了 撞人后我没有肇事逃逸 立即就把受伤者送到医院 然后报警了,现在受害人家属起诉了,交警部门交通认定书说我是全责,受害人伤势不算太严重 请问;我在这起事故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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