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有个女孩租了我的房子,是她们公司办
更新时间:2016-10-16 19:53:17
问题描述:
您好!2015年9月30日有个女孩租了我的房子,是她们公司办公用,合同签订人是她个人,合同期限是2015.10.1-2016.9.30,约定押一付三,每次提前半个月支付下一季度房租,2016年4月这个女的好像离职了,后面由他给我打房租但每次都要拖20来天才付。今年9月初我通知他们月底到期不再续租但是他们要求续租并同意改为押二付三,不过15号并未打房租给我,到时不会20日他们又说不再续租,23日左右我通知他们老板在9月30日到期时和他结算,他以不在当地为由要求10月6日后处理我便答应了,可11日我打电话要求15号结算,他说第二天答复,从此之后我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也不回。目前我这里有一个月的押金,但他未付10月租金,8-10月物业费也未付,现在就是找不到人房子也被占着,他们那里虽说是办公用但平时几乎不会有人过去。请问这种情况,我该通过哪种合法方式解决?现在我收不到租金房子也没法出租给别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