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铺位,合同从2011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租金是1000元,我经房东同意
更新时间:2013-06-06 12:05:40
问题描述:
我租了一个铺位,合同从2011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租金是1000元,我经房东同意后装修,现在房东要将租金涨到3000元,否则赔2个月房租给我叫我走人,合同有注明甲方无故解约赔2个月房租给乙方。请问这一条是否合法?甲方在合同期内可否涨房租?我不租的话,可否叫房东赔装修费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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