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多拿钱,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3-21 04:47:01
问题描述:
我是银行前台一名普通员工,我遇到了点事情,请大家帮我解答。
在银行前台工作的人大都应该赔过钱。人谁不犯错,但是我们银行前台人员一犯错就和现金打上交道了。
今年2月5日,正月初八,我那天已经连续工作了4天了,也许精力不好,当时有一个客户持一张外地长城借记卡,说要取现1000元,我当时好心告诉他如若取1000以上,在ATM上取更划算,因为我行异地柜台取现,按1%收取,最高50元,但在取款机上一笔10元,能取2500。但是他就老问我取款机一次能取多少,取多少划算,我就老是说2500,结果我给他的帐户下账1000元,实际支付2500。
事后我看监控资料,才发现。当日下午我行就与此人开户行联系,得到他的电话号码。因为他人当时还在西安,因此我联系不到本人,2月15号左右我才联系到他,当我象他说明我的身份及那天事情发展的情况时,他当时也承认自己是取走2500元了,我说要他还我,他以自己那几天出差为由,说要缓两天再给我细说。我当时也就理解他,说过几天联系。2天之后我再联系他,他当时就说我的确付给他2500,但是他当时也要取2500,我让他去补登无折,他以自己存折已经丢失和自己没有时间为由总是拖延时间。之后我再打电话给他他已经不接了,而且似乎谁的电话都不接,或者接了说自己在出差。当时我有广州同学打电话给他,他当时给我同学说还也可以不过要我付给他“通讯费”(至于通讯费的名目,估计是他接听我电话的费用)。又过了好多天,我换了个非西安区号的电话打给他,他接了,并说第二天就回广州,他说第二天就去银行查帐,但是之后再也联系不到他。这件事情后,我又多次发信息给他,说少200,1300也可以,就算我为当时的疏忽买个教训。可是也是杳无消息。
这件事情我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而且我也很寒心,我的好心相告居然把自己卷进去。我现在有两个证据可以确认他的确多拿1500元:1,他取现时签字确认的凭条;2,当时的监控资料。我想问问:1,监控资料在法律上是否能充当证物;2,我如果给他们单位领导反映此事,是否侵害他的名誉权;3,法院会不会受理这么小的案子;4,我若发一封律师函过去,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用处。
另外,,这种情况,银行是否有权利冻结其帐户?
他不给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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