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与妻感情不和,导致婚姻破裂,其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大儿子,现年五岁半,小
更新时间:2016-09-30 11:22:19
问题描述:
本人因与妻感情不和,导致婚姻破裂,其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大儿子现年五岁半,小女儿现年三岁半,其妻周冬梅在生下小女向初蕊七个月后离家出走(2014年正月十八到2016年9月30号至今未回家),现向鹏已向福泉市人民法院第三法院提起诉讼(原福泉市道坪镇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13号开庭。
其感情破裂原因在于我,其婚烟期间我们俩感情一直不和,随后我在外背叛了她,事后被她知道,两人还发生打架,其后我也当着家人向她道歉,为了娃儿大家凑合着过,可到最后她来过不辞而别就走了,我多次打电话给她,一再求她回来好好过日子,可她一直不理彩,到2016年正月初八左右,得知她在毕节老外婆家,我跟我的家人还有她的大姐大姐夫一起去接她,可是一到她家她就把电话关机,直到等二天也没见到人,我们就失落的回来了,像这种情况我只有选择放弃这段不幸福的婚姻,所以我选择了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父母在福泉市天利金星园有一套住房,福泉市金福绿州有一个门面,属于父母财产,她是否有权分割,还有两小孩怎么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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