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诈骗
更新时间:2016-09-25 21:22:59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门市房,没有房屋购买合同,没有任何手续(原因:2002年开发商在楼盘开发完之后由于吸毒疯掉了,但是欠我的工程款,当时口头协议把房子给我抵偿工程款,开发的整栋房子也没有啥手续,现在应该属于违章建筑)但是我已经居住使用了14年,前几天我把房子以4万元一年的租金租给了乙方(租金一年一缴,租期三年),但是我没有房照和房屋购买合同,就做了个假的房屋购买合同租给了乙方,但是就在租给乙方的第二天,开发商的老婆带着法院的人通知我撤离这个房子,说因为当年开发商欠了很多的钱,把房子抵押给了土地局(当年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土地局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也不知道他们之间有没有签订协议之类的,反正这些年都是我在使用房子)得知这个事以后,我就第一时间通知了乙方(租房户),把事情说明白,告诉乙方房屋买卖合同是假的,我想把租金钱返还给乙方,避免乙方以后装修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可是,乙方不同意撤离房子,坚持使用房屋,可是我担心,如果乙方坚持使用,将来房子真的法院判决不属于我,我是不是就构成了合同诈骗?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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