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被告2014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2014年11月底发现怀孕,于2015年8月8日生育一女,被告自
更新时间:2016-09-23 22:10:26
问题描述:
我与被告2014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2014年11月底发现怀孕,于2015年8月8日生育一女,被告自2015年1月起辞职在家,至今没有上班,整日无所事事,对女儿不闻不问。2016年1月因被告将车子抵押借高利贷来还债,发现其有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现我已提出离婚,但被告躲起来不见人,现在法院已通知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开庭,我想问能不能离掉,女儿抚养权会判给谁?如果判给我的话,我拆迁房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会不会影响孩子上学?孩子户口在男方家(他陆家的,我巴城的),可以迁回来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