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我村熟人介绍,去湖北引回一女的到家后就领了结婚证,住一月后回娘家在武汉候车室跑掉。公
更新时间:2016-09-08 22:04:23
问题描述:
2014年,经我村熟人介绍 ,去湖北引回一女的到家后就领了结婚证,住一月后回娘家在武汉候车室跑掉。公安立案后,经网上追逃捉住。公安递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不批捕,理由是当处付款时是在湖北给的应由湖北管.另外一个原因是说真实身份办的证构不我犯罪。后来警察和我上湖北天门去了解情况,当地公安局一位警官说这些人原来就有案底,曾经判过刑,更有戏剧性的是女的从我家出来一星期后又去安微骗了一家,这回将合伙人抓住后退了大部分线。男方就回去了。我总共给女方9万多,还不包括媒人的钱,女方的手机,项链戒指。共合计达十二多万。公安达成协议,将犯人交湖北公安管。公安将案件交到检察院后我打过几次电话,检察院的办案人说还需要公安补充材科。最近也联系不上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我想问的是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有时间限制吗?到法院后还需要做什么事情?欢迎法律专业人士给帮忙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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