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终止承包合同
更新时间:2016-09-07 09:41:31
问题描述:
商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承包金
第二条:承包期限六年,即从2014年1月17日起至2020年1月16日止。
第三条:承包款交付方式,乙方中标后五日内交齐全部承包款,迟交一天需向甲方交滞纳金,10日被不能付清承包款,甲方收回承包经营权,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经营期间,如上级机关的规定与本合同的约定有冲突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实际经营期限退换剩余承包款
以上是合同条款,对乙方无利,现在甲方因上级文件规定要求取消承包合同。请问,因本合同没有违约金明细,乙方除了剩余承包款外能拿到补偿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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