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兄弟两人,由于2003年政府招商引资搬迁父母买了二手房(位置马路边),我
更新时间:2016-09-02 14:35:4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兄弟两人,由于2003年政府招商引资搬迁父母买了二手房(位置马路边),我们一家人都住在一起,哥哥娶妻生子都在一起,后来轮到我结婚父母又给我造了房子,我自从结婚以后就没和他们住一起,哥哥一家人和父母还住在一起/2015年现在父母所住的房子由于工厂污染问题,赔偿污染费十几万元,再过半年左右2016年又因为道路加宽问题房子又要搬迁赔偿几十万,(两次赔偿金额我都不是很清楚),但我没得到一分钱,我也没有争论,父母打算造房子,哥哥打算买房子,他们都是用这次赔偿的钱,结果哥哥说那房子是他的,所以老人造房子也是他们造的,若老人不在了那房子也是他们继承。我想问的是,那两次赔偿到底有没有我的,老人不在了那房子我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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