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爸因为重兄弟情,把家里旁边的一块地给了我叔建房子,后来房子一建成,我叔就翻脸不认人,那块地以前
更新时间:2016-08-26 15:49:44
问题描述:
以前我爸因为重兄弟情,把家里旁边的一块地给了我叔建房子,后来房子一建成,我叔就翻脸不认人,那块地以前是种水稻的,后来给了他建房子,但是那个土地使用证并没有过户给他家,地还是在我家的土地使用证里面登记着,但是我爸当初和他签了一份承诺书,他给了我爸五千块,意思是那地归他所有,请问那块地我家还能收的回来吗,我爸和他签的据有法律效益吗?如果打官司,会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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