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在这件事里承担什么责任?不给钱构成见死不救罪吗?
更新时间:2016-08-30 09:16:37
问题描述:
我姐在外地拖饲料,按吨位算钱包给搬运工,搬运工找了另外两个人一起搬,那两人中的一个中暑,我姐立即联合其他人一起送往医院抢救,交了一万多的医疗,因是外地我姐回家时又给了一万元给家属。病人现在还在医院。没过二天,家属不停地闹,找地方调解办闹,后来又给了5800元。今天又闹。调解办说再不给钱就是见死不救罪,请问我姐在这里面承担什么责任?(事发后我们要求对方走法律程序,结果怎么样我们承担,对方不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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