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昨日,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我家调味品店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处罚7万罚款2.没收
更新时间:2016-10-11 07:26:40
问题描述:
于昨日,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我家调味品店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处罚7万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1110元
3.没收生姜37斤生姜片28斤
先因不接受处罚7万元,需要提出陈述申辩。
1.购买货物并不知情,此含有二氧化硫的物质超标,并以提供购买源的信息
2.罚款数额太大!一年到头都没有如此收入,无能力拿出这么大数额的罚款。
头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家里又都是法盲,不知如何书写申辩书,三天之内可以申辩,时间紧迫!麻烦您了!请求能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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