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后不服
更新时间:2016-10-11 07:31:05
问题描述:
丈夫借债两百万妻子不在场也不知道,债权人叫几个朋友证明我在场,在场的话欠条怎会没有我的签字?事后才知道也算的吗?况且当时跟丈夫已经分居,丈夫在跟别人非法同居期间,债权人明明知道是生意失败,没有用向家里一分钱,丈夫连每月房贷都不付接连又被银行起诉,朋友介绍的律师严重失职因而败诉。只能把娘家的房子卖掉先打入银行一百多万,来不及却还是被强制执行拍卖夫妻共同的房产。距今已经三年半了,现在正告丈夫重婚罪,能够证明当时已分居和不在场,还能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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