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述》我跟前夫04年通过法院诉讼离婚,08年的时候,前夫隐瞒我,用法院判决的各占50%产权的
更新时间:2016-08-23 07:28:51
问题描述:
《案情概述》
我跟前夫04年通过法院诉讼离婚,08年的时候,前夫隐瞒我,用法院判决的各占50%产权的共有房产,跟单位集资换房,用我们共同的房产换了一套更大更好的房子,我15年的时候发现此事,于是找前夫理论,前夫声称跟单位换的房子是他离婚后买的,跟我没关系,原共有房产已经卖给单位,一共卖了4万元,可全部给我。可是我前夫换得的新房是用我们共同房产获得的购房资格,而且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换的。我现在了解到,新房产价值大概150万,老房子市价也有30万,就这样给我4万解决,我觉得太不公平。所以找了一个律师帮起诉我前夫,要求分得新房一半的产权,现在一审判决已下达,法院判定我败诉,理由是新房我没有权利要一半产权,至于前夫侵权可另案起诉。原代理律师帮我写完再次上诉的诉状后就不管了。目前案件情况是等待二审开庭。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如何操作,想再找一位懂得相关法律的律师帮我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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