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5日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双脚脚跟骨折,由于才上班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后厂里叫我去
更新时间:2016-10-09 07:31:09
问题描述:
我于2015年5日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双脚脚跟骨折,由于才上班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后厂里叫我去做工伤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九级,厂里发基本工资一年,现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去医院复查诊断为水肿不能从事劳动,事故发生后才和我鉴劳动合同,我今年45周岁,问我能获多少赔偿,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方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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