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3日早上9点左右,我在工地工作时,由于卷扬机滑轮夹死了钢丝绳无法正常使用,我前去维修
更新时间:2016-08-19 15:51:01
问题描述:
2016年8月13日早上9点左右,我在工地工作时,由于卷扬机滑轮夹死了钢丝绳无法正常使用,我前去维修,不慎发生意外,钢丝绳滑溜导致我左手中指被夹伤,后来到距工地最近的格尔木人民医院就诊,因该院不能做更好的治疗,故在该院做了简单的包扎后,就诊于西宁武警医院,做了截指手术,截除了左手中指的第一个指节。在这期间,在医院的所有费用治疗护理生活费用都是工地负责的。现在我想问问,我这属于几级伤残,工地还得给我怎样的赔偿,赔偿金大概是多少,我有哪些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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