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拆迁协议后,政府不认,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6-08-19 11:17:47
问题描述:
律师老师您好!我是四川省仁寿县视高镇的人。我们这里在前几年规划为工业区,为了建厂房,政府要拆迁我们这个村的房子,我的户口因为以前读过中专,所以被空挂了街道,户口也不准我们拿回家(2002年以后毕业可以拿回村里,我1997年毕业)。我在街道上什么都没有,也没有房子,为了照顾残疾儿子就一直住在村里的家里(有村里的证明),如果拆迁了,我就没有房子住了;买房子的话我儿子10年前出过意外(二级伤残),每年都还要动手术,也没有多余的钱来购房。2011年底,通过与政府协商,政府以村委会的名义与我签订了以房换房的安置协议,(每人30m2的住宅面积,10 m2的生产性用房)我们当时还补了房屋的差价。但是2015年底,政府要安置当年我们那一批拆迁户时,却告知我们不会安置我们。政府的人给我们的解释是当年安置我们是符合2011当年的政策,与现在政策有冲突,所以不安置。我家儿子这10多年来一直动手术,家里已经欠下很多债务,根本没有钱来买房;如果不安置我们,那我们一家人只有去睡大街了。当地政府当时骗我们把协议签了,房子推掉了,现在却一句政策有变,把我们推到大街上,不管不顾。我们当时签协议时扣的平方,还按当时的补偿价300多元1个平方退给我,补的房子差价,原价退还给我,请问这还有天理吗?物价、房价都翻了多少倍了,还按当时的退还我,以前我100多平方的房子我一家人还可以在里面生活,现在退给我的钱,我只能够买几个平方的房子,叫我一家4口人怎么生活呢!现在我们一家人不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恳请哪位懂得政策的老师能帮一帮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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