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物业公司的,租房子时是从二手房东手里租的,合同是2015.3.15到2015.12.31,合同
更新时间:2016-08-22 16:33:04
问题描述:
房子是物业公司的,租房子时是从二手房东手里租的,合同是2015.3.15到2015.12.31,合同已经到期,后面没有在签合同,一直以续租方式继续租用,二手房东也与物业解除合同到今年的8.31截止,我们原住户需要与物业重新签订合同,昨天准备去签合同时物业突然通知不与我续约,请问这合法吗?(我所租的房子是住房,是针对企业和散户的出租房,现在物业有权在同等条件下租给别人而不租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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