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2007年结婚,和我结婚前,妻子和其他男人非婚生下一女孩。和我结婚,那女孩归前头男人抚养。妻
更新时间:2016-08-17 11:40:37
问题描述:
我与妻子2007年结婚,和我结婚前,妻子和其他男人非婚生下一女孩。和我结婚,那女孩归前头男人抚养。妻子至今没给过抚养费(每月二百元)。2009年我们生一女孩,今年5月份妻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她是过错方。妻子对女儿不管不问,她一点做母亲的味道都没有。我想请问,在我和妻子的离婚协议书里能不能提到断绝“母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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