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于2012年3月,一起同居生活,我们都是离婚的,我经营铁艺加工,生意还可以,我认为
更新时间:2016-08-20 22:16:05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和女友于2012年3月,一起同居生活,我们都是离婚的,我经营铁艺加工,生意还可以,我认为既然俩人走到一起,就要一心一意过,我们商议好的,她的工资不动,我所有收入上交给她,生活中琐事不断,磕磕碰碰,感情破裂,我们一起共同买了一辆车21万,户主是我,现在她说车是她借钱买的,要开走,一起生活四年了,我的钱都给她了,我就是不做生意,上班一年也能剩五万吧,四年也20万吧。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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