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该生产队于2005年因城市扩建,依法征收了一些土地,有60多人
更新时间:2016-08-12 12:08:23
问题描述:
我们是**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该生产队于2005年因城市扩建,依法征收了一些土地,有60多人户籍从农民转成了非农业户口,也依法享受了相关的国家赔偿及社保相关国家补偿,当时已经农转非人员和为转农民也签了一份协议,原来承包的耕地种到2006年底交还生产队,与生产队脱离关系,不在享受分配,由于2008年该生产队又因城市扩建,生产队土地被全部征用,按当时政策就有一个土地补偿费,现在当时2005年已转人员要求回来参加2008年已转人员的土地补偿费,请问2005年已转人员现在还能不能回来参加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一直说这是生产队内部问题,要我们自己协商,由于一直没有协商好,这笔土地补偿费也一直没有分配,请问我们2008年应该分配人员怎么办,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因该找那个部门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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