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x村民,2000年8月份**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建设粮贸市场,须占用19组耕地,
更新时间:2015-09-25 16:34:51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们是x村民,2000年8月份**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建设粮贸市场,须占用19组耕地,为了**繁荣,我们支持村委工作,和村委会签订了合同!过了一段时间,粮贸市场没建成,确成了预制厂,当时村长是李x,他打粮贸市场的幌子给自己儿子(李x)办了预制厂,还少算2亩多包产,当时19组里的人有的要庄基,不敢惹村长李x,就勉强答应了。可在2015年6月份,李x不给村委会,19组村民打招呼,把地转租给别人开驾校,现在我们村民去找他,要求恢复耕地。他扬言说:这地我用完,我儿子用,我儿子用完孙子用,孙子用完重孙用..…想占为己有,他拿出跟村委会签的合同,原来合同是他当村长时自己定的假合同【没有年限,什么时候不想用了再归还】,找的当时的一个村会计(已经去世)签名当证人,他还在那自己建房屋。去找村委会,村委会都开证明耕地归19组村民所有,他还是不归还,去法院告他,法院说没有土地证不立案。在此请教一下李律师我们村民该怎么办有村委会开的土地证明还不行吗,还要什么什么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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