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份的时候,我因为驾照还没考上,10月份就要三年到期就想去学晚上学车的夜班,因为学车地点在长滨
更新时间:2016-08-09 19:25:33
问题描述:
今年五月份的时候,我因为驾照还没考上,10月份就要三年到期就想去学晚上学车的夜班,因为学车地点在长滨路晚上没有公交车所以我想买个摩托车,以图方便,我在58网上面看到个卖摩托车的,然后联系了他,联系了几次因为大家都没有时间所以没出来交易,因为之前可能会觉得是赃物就事前准备了一张承诺书,承诺内容是:此摩托车是自己所用,因使用已久关于摩托车的手续丢失,不是盗窃赃物,以1500价格出售,然后让他签字按了手印的。直到5月份的中午我们在大公馆转盘交易了,在现场交了钱,然后把事先准备的承诺书签了字按了手印让他。摩托车一直基本没有用,因为后来没有去学车,停在一旁的。7月份的时候警车找到了我,我把所以事实交代老师交代了,态度还算好,对于摩托车这个事我一直表明是因无证件手续所以价格便宜出售给我,摩托车在派出所估价是8800元,我想请问律师,我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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