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境外包裹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6-08-08 23:15:0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于我单位有从境外聘请的人员,他们在来单位工作之前,有的境外人员将行李等物品用包裹的形式先行寄送到我单位,由于我所在人事部门负责与之联络,所以他们一般都将收件人写成我,由于都是对方的私人物品,接收包裹后我都不拆开,等他们来单位报到后我再原封不动地转交给他们。 本来我也没想太多,今天我收到外地EMS发来的短信称有一个包裹海关未通关,需要我办理邮件申报及通关手续。我这时候想了一下,这并不是我购买的物品啊。以后的工作中说不定还会遇到此类问题,我也上网查询了一下,也有网站说明了要谨慎代收代寄邮件。可是境外人员先行将行李包裹寄送到单位,请人事部门同事接收一下好像也无可厚非。 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避免一些法律纠纷,比如对方如何寄送的物品较多,我会涉嫌走私吗?假如对方寄来了违禁品,我该如何避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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