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药费报销
更新时间:2016-08-07 09:22:09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去年七月份在上班期间出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是对方负全责(对方是摩托车,无牌无证)。肇事方在我第一次出院后给了两万块钱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他人了。工伤去年就认定下来了。医药费基本是自己垫付,目前还在治疗中,我想把这些药费报了,支付接下来的医药费。我已很多次找到公司领导商谈医药费问题,公司领导要我自己去社保局报,我到社保局又不给报(要有我和肇事方的赔偿协议书),要我回去找自己单位。请问我现在能不能报这个医药费?到底该找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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