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近半,公司不签订合同无故辞退,我该如何打官司?
更新时间:2016-07-28 11:23:29
问题描述:
我于2015年2月1日进入一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就职信息部管理岗位,3月份转正,因当时公司合同有一条"合同未到期离职的,按照已发工资的20%扣发",我觉得这条不合理,所以当时未签订合同.到2016年1月份,公司决定重新制定劳务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注:我全程参与起草)同时老总(法人)决定,按照2016年1月1日开始所有员工全部重新签订一年的劳务合同,当时签订时候按照老总要求,一式三套(每套含劳务合同,薪酬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每页签字和按手印.员工全部签订完毕后全部由人事部收走等待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2016年5月17日上午,我突然接到老总的通知,要我做好工作移交,同时要求可以不要来了(注:本人在将近1年半的时间内,未做出过任何有违公司规定的事情!事假1次,其他全部满勤,工作未有任何遗漏,这点可以和同事证明).当时,老总承诺的是"压的三月份工资先给你发掉,五月按照全工资等公司开工资时候在发放".当时我认为好聚好散,我也不想找什么麻烦,不管怎么说公司也多给了12天的工资.可是结果没想到一直到2016年6月29日,公司仅发了我5月份还是17天半的工资.截至到现在扣发的3月份工资一直没法.
我想咨询一下,
1,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权?
2,我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未签订合同要求补偿2倍工资(从2016年1月到5月的,因为我单方面签订了,公司未签)
3,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发放离职补偿金
4,我想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律师费大约多少?含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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