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失踪,第二次开庭
更新时间:2016-07-26 09:07:12
问题描述:
2月5日办理的结婚登记,但13天后女方跑了,期间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四月底女方要求离婚,我让她还彩礼拒还。后来女方从五一后开始玩失踪,把电话都给换了。后来起诉,目前开过一次庭,是在6月21日开的。但女方未到,法院只是要求证明彩礼的人写证明什么的。但现在第二次开庭,女方及其家人全部失踪,传票无法送达,请问有什么别的办法吗,如果法院运用公告送达。时间一长会对彩礼宣判返还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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