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在路上因发生口角后,我为了理论下车后,他先出手来打我的,因为我们是两个人,所以最后吃亏的还是
更新时间:2016-07-25 13:00:12
问题描述:
我和对方在路上因发生口角后,我为了理论下车后,他先出手来打我的,因为我们是两个人,所以最后吃亏的还是他,最后造成他一手指错位(这个应该是他打我的时候,用力过度造成的),眉骨有点受伤。过后我们都积极给于治疗(包括手指),都已无大碍,事后还要我们赔偿他5000元,请问这个合理吗?我绝得这种事应该应该双方都有错,不能由我一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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