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早9时10分下车后与小车相撞。交通认定小车为主要责任本人为次要责任。造成头、左肘
更新时间:2016-07-18 09:56:13
问题描述:
2016年5月4日,早9时10分下车后与小车相撞。交通认定小车为主要责任本人为次要责任。造成头、左肘部多处皮肤裂伤。胸部闭合性损、肺挫伤,颅脑外伤。1、骨盆合书样损伤(左侧骶骨关节脱位、左侧骶骨耳状面骨折、左耻骨上下支骨折。本人希望做伤残等级鉴定。是否要经过交警部门同意才能做?这些伤情能够成伤残等级吗?个人去做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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