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合开公司,我是企业法人代表,占45%股份,朋友占55%.朋友弟弟出任公司会计,朋友弟弟也是公
更新时间:2016-07-03 21:38:23
问题描述:
我与朋友合开公司,我是企业法人代表,占45%股份,朋友占55%.朋友弟弟出任公司会计,朋友弟弟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在有大笔的资金300-400万被他弟弟转入个人名下,(其中有公司网银直接转他个人卡,还有承兑汇票贴现,还有一部分是我借来的,直接打他银行卡)用于投资其他项目,口头承诺有我的股份,现在公司经营不下去,实际控制人要求我付清他所有投资款项及利润,我说这事不能全部付给你,首先你的投资款110万已经抽走,利润150万已经抽走,供应商的应付款108万也被抽走,现在就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款被他抽有的,网银转他个人卡有证据,有凭证,但是都在会计那边,会计也不给我,承兑是客户直接寄给他的,也没有证据,还有就是我个人银行卡转给他的,我也没有打印凭证。我给提出拒绝支付他款的理由:第一,既然大家共同做的生意,就应该共同承担风险,应该等应收款全部收起来才能支付,第二,我们还有供应商的款没支付完,对方还会起诉我公司,必须等这事解决完以后才能支付,所以我拒绝支付。现在实际控制人说要起诉我,到每个客户那边发律师函,让客户必须两个人到场才能支付货款,我现在该怎么办,求解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